打击色情内容马警察可随查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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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25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29日报道说,马来西亚已经展开打击手机色情内容的行动,警察有权进行随机检查,发现手机中有色情内容的可以拘留使用者。报纸引用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诺赫·奥马尔的话说:“同样(措施)也会用于所有电信商店经营者。如果你被发现提供(色情)下载服务,也会对你进行指控。”
持有色情资料在马来西亚属于非法,最高刑罚是5年监禁和5万林吉特(约合1.33万美元)罚金。 诺赫说这一决定是回应当地一家马来语小报《大都市日报》的报道。报纸上说十几岁的青少年使用有录像功能的手机,拍摄色情图像并加以传播。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要求警方立即采取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