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版权代理人严重稀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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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4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路艳霞)昨天,2005版权贸易发展论坛在京举办。版权代理人严重稀缺成为焦点问题。 据有关人士透露,相对于560多家出版社、400多家电子音像出版社、10000多家报刊社,众多的网站和其他与版权有关的产业而言,我国版权代理机构才不到30家,其规模简直是微乎其微。这些版权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影视作品、数字化制品以及网
一方面是版权代理人严重稀缺,一方面是其素质亟待提高。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代理部主任张洪波举例说,一家版权代理机构在为某出版社洽谈引进保加利亚作者瓦西列夫的《情爱论》一书时,在作者和译者都健在的情况下,竟然声称作者已经死亡超过50年,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译者也故去多年,只需向译者转付翻译费。因而仅跟国内某出版社签订了翻译费转付的协议,结果闹出笑话。 目前,国内对版权代理人重视不够。北京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吴颖说,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可以在期刊上发表再出版成书,又可以在多家报刊上连载,还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连续剧、连环画、动漫等,而大多数作者认为,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了,作品的使用价值就基本实现了,不再考虑或没有精力再挖掘作品在其他方面的使用价值了,在国外作家都有自己的代理人去打理商业方面的事务,而我国作家聘请代理人的情况却很少。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