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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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46 江南都市报 | |||||||||
率先在红谷滩新区试点参保批准退休人员每月领285元 本报讯 记者吴刚报道:记者昨天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省城将在红谷滩新区开展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参加试点的被征地养老人员,可从参保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285元。
据了解,此次进行试点的范围是红谷滩新区沙井村、云塘村被依法征地的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必须条件是愿意 “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其本人要提出书面申请,被征地农民“农转非”材料经审核后,报区户籍管理部门审批。户籍管理 部门在接受上报被征地农民“农转非”申报材料后,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分三类参保】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行以户为单位,自愿参保和“低投低保”的政策。参保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以上, 已办理“农转非”的沙井村、云塘村被征地村民(年龄计算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具体分被征地劳动力(即男满1 6周岁不满55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被征地待养老人员(即男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5周岁不满 50周岁)和被征地养老人员(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 【缴费办法】 被征地劳动力按照征地时实际年龄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一次性缴费,今后续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以南昌市劳动部门每年 公布的为准;被征地养老人员一次性缴费15周年,缴费金额为20610元(含村集体、区财政补贴部分),不再续缴;被 征地待养老人员,一次性缴费15周年,缴费20610元,可由本人全额继续按正常缴费基数、比例、时间不间断缴费到法 定退休年龄。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以南昌市200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为费率。由个人 ,村集体、区财政三方负担,其中:个人承担8%、村集体承担10%、区财政承担2%。 【待遇计发】 被征地养老人员,可从参保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285元;被征地待养老人员,一次性缴费15年后, 不再继续缴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可领取养老金285元;由个人不中断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 政府有关文件计发养老金。 被征地劳动力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其缴费情况计发待遇。缴费累计不足15周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待遇,其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直按正常缴费基数、比例、时间累计缴费15周年以上的, 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