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措施”助拆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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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本报讯合肥国税部门为大拆违力推“五条措施”,将根据《关于拆违中经营场所变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因拆违而影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给予审核、减免税。 这“五条措施”分别是:对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如果经营活动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受到影响而申请暂时停业,主管国税机关应在核实后予以及时办理;对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如果经营场所受拆除导致营业额有所下降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对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经营额、收益额重新核定;对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受拆除,其月实际销售货物收入未达到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收入未达到3000元的,经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受到的财产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经企业申请,区查违办认可,主管国税机关核实,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招用由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停产、解散而再次下岗失业的职工,如符合规定条件,该企业可以享受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管国税机关应予以及时审批。 (郑雨辰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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