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天津等不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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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1:10 新华社 | |||||||||||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张宗堂)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29日下午在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助学贷款遭遇的一系列问题,关键原因在于有些地方
张保庆说,助学贷款这件事抓了六年,去年政府又采取比较大的动作进行调整,和过去相比有所突破,但从全局来看还不理想。现在仍有八个省份没有动作,分别是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宁夏、甘肃、新疆。其中,有两个省份一个学生都没有贷出去。 他进一步表示,不重视、不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当前主要的问题。他说,按照目前高校贫困生的数量和比例,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搞得好,每年应该贷出160亿元左右,即使每年能够贷出100亿元,这项政策就算基本落实了。但从2000年到现在,才贷出了120多亿元。 在谈到大学生的诚信问题时,张保庆说,从宏观上判断,现在还不能说大学生不诚信。因为最早的助学贷款是从2000年开始,8年的贷款期限,到2008年才开始还款。目前还没有到2008年,还不能说大学生不诚信。 统计显示,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每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国家财政和学校为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