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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安置实行三年过渡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新区定岗定员“办法”已下发;选调人员下月10日基本完成

  本报讯记者余颖、傅汉荣、杨媛报道:新区选调人员工作下月10日前基本完成,工作年限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区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记者今天获悉,广州行政区划调整中最受关注的人员安置工作又有新推进。

  据了解,近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定岗定员和人员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人员安置实行3年过渡期(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基本原则是:新区优先选用,充实市直各区,支持提前退休,脱产学历教育,鼓励自谋发展,柔性定岗定职。《办法》明确规定:

  ———在区直机关各工作部门中,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可以参加机关定员,但须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未达到大专学历的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干部不参加机关的定员。同时在年龄上也有所限制,截至2005年12月31日,参加机关定员的科级以下职务人员,男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新组建的南沙区、萝岗区的区直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定岗人选,主要源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和原越秀区、东山区、荔湾区、芳村区的机关工作人员。南沙区、萝岗区可以通过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等形式,优先从原越秀区、东山区、荔湾区、芳村区的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选。两区的区直机关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的拟定岗人选、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由两区筹备组确定。

  ———新越秀区的区直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定岗人选应为原越秀区、东山区的机关工作人员,新荔湾区的区直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定岗人选应为原来荔湾区、芳村区的机关工作人员。两区区直机关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的拟定岗人选,原则上在原工作部门同级职务人员中产生;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配备,原则上在处级领导职务人选确定之后,根据职数比例、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由两区筹备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级以下职位的定岗定员,采取全员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

  记者今早也采访了数名原越秀区、东山区、荔湾区、芳村区的机关工作人员,他们普遍表示,将以平常心对待此次调整。原荔湾区城管大队政工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他非常关心有关广州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员安排的消息,但到目前为止,单位还未接到有关人员调整一事的文件。他说,大家情绪较为稳定,目前单位里有调动念头的主要是年轻人,新区发展空间大、机会多。

  “这次的调整、变动大家已经早有心理准备了。刚刚还接到通知,说明天区里开大会宣布相关事宜。”原东山区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有些兴奋地告诉记者。原芳村区某机关人员说,他参加工作才三年,觉得年轻人到哪工作都一样,他正考虑报名到南沙工作,全新开始。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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