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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小波/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5:53 记者手记:矿难频发何时了

  8月7日下午1点30分,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23人被困井下。而就在半个月前,7月1 6日,也是在这个县级市,刚刚发生过一起透水事故,16人遇难。井下的死者尸骨未寒,又发生了如此惨剧,所有的人都在 问,矿难如此频繁发生,这到底是为什么?是偶然的因素还是有背后的必然性?

  由于路途遥远,8月8日,我们到达大兴煤矿时已是晚上,现场气氛混乱而沉重。由于
井下被困的人数众多,责任重 大,在事故发生以后,抢险救援由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直接任总指挥,从四面八方紧急调来了很多救援人员,但由于井下的水 太大,能够采取的惟一措施就是通过本地三台小功率的抽水机排水,井下的水位几乎没有下降,因此,绝大多数人都是守在井 口前,默默地等待……

  镜头前,人人自危,尽量不开口。

  闻讯赶来的家属心情也很沉重,不愿也不敢想象最终的结果。

  而事故发生以后,主要的矿主和矿上的一些管理人员也逃逸了。

  很快,我们就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过程并不复杂,大兴煤矿是一家私营煤矿,1999年由一个国有煤矿转制而成 ,年设计生产能力只有3万吨,从大兴煤矿的结构示意图上,我们知道了这个矿的上面是一个以前采完煤的积水区,积水大概 有1500万立方米到200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个中型水库悬在头顶,中间是一层隔水区,矿工们就在水淹区下作业。“ 下面采空以后,上面整个煤层抽塌下来,防水墙也就拉通了。”总指挥游宁丰告诉我们。

  过程的推断似乎很简单,但背后有没有其他深层次的原因呢?事故发生前,兴宁市刚发生透水事故,广东省政府决定 全省煤矿停业整顿,而这次事故发生在停业整顿期间,也暴露出了众多小煤矿明停暗采、白天停晚上采的实际问题。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矿主公然无视政府法律法规,为什么?

  这个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如何得到的?一个证照不齐的企业为什么能在当地生 产几年?

  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为什么它上半年的产量就达到了5万吨?

  在兴宁市惟一一个给煤矿企业做安全评估的评价中心,我们发现大兴煤矿的评估报告上,早就注明了大兴煤矿的很多 安全隐患,其中透水事故是放在隐患的第一位。

  我们也逐一走访了其它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这些部门的意见竟然惊人一致的是:当初此矿是为了解决国有煤矿破产改 制,证照正在办理就视同证照齐全,一路绿灯。

  而且令人吃惊的是,我们还发现在兴宁市国土局,像大兴煤矿一样没有采矿许可证就在生产的企业还有十几家。

  也许,这些已足够说明连续两次透水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

  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很坦率:“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政府监管不力。”

  8月9日,123名矿工被证实已经没有生还可能。当晚,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梅州市市长何正拔和兴宁市市长曾 祥海停职检查。

  8月10日,大兴煤矿的11名主要领导人员全部归案。

  8月11日,国务院正式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要“严 查矿难背后官员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对非法开采小煤矿的人要让他们倾家荡产”。

  此外,调查组的下一步工作主要将是查处非法生产背后的官商勾结问题,以及是不是有公务员为他们提供保护伞的问 题。其实,避免矿难的发生,需要的就是重点整治,需要的就是发生一起就让这些矿主倾家荡产、让这些官员付出昂贵代价的 制度。

  (作者系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

  杜宝良的诉讼与妥协

  王刚/文

  从8月20日起,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将定期向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满12分的驾驶人 发出信函,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这个消息对杜宝良说,应该是个极大的安慰。从这个结果看,杜宝良的妥协似乎也有了意义。

  杜宝良和他的妻子1994年来到北京,以卖菜为生。两口子守着一块不足10平方米的卖菜摊位,维持着每月10 00元左右的收入。

  2003年7月28日,杜宝良拿到驾驶执照,并买了一辆小客货。一年之后,在西城区真武庙路头条,司机杜宝良 第一次违章逆行。再后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所有105起交通违法行为都发生在这一地点。

  在这个地方,杜宝良曾经不止一次地看到过一个交通标志:小汽车下面划着一道横线。他当时的理解是,小车可以通 过。

  2005年5月开始,北京市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对累计记有20起(含)以上未处理非现场 违法记录的机动车进行专项追查。105次违章之后,有交警终于告诉杜宝良,那是禁止通行的标志。

  为何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会迟到?根据《新交法》,当交管部门“发现有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时,才具有书面告知的 义务。而北京交管部门并没有“发现有未处理的违法记录”。理论上,司机必须隔三差五地上网、发短信或通过其他办法查询 非现场处罚记录,被动地等待交管局通知,将很有可能遭遇杜宝良式的麻烦。

  这个四十岁的男人交了罚款后,接受了律师和社会的意见,将西城区交管部门告上了法院。

  在这个全国交通问题最为复杂的城市,一个外来者的诉讼迅速引发了连锁反应,甚至被引申为一个公共话题——37 3万司机与6000交警的矛盾。杜宝良身后是北京市373万司机的共同利益,第一次见到杜宝良,他的窘境很大程度上左 右了我的立场,某种激动的情绪始终弥漫在之后的采访中。

  不久,引起该案转折的事件在江苏发生了。江苏省公安厅出台新规,自8月1日起,实行六项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在 这个节骨眼上,该制度的推出,催化了杜宝良案的进程。

  随后,北京交管部门松口了,出台了相关告知制度。杜案顿时也变得豁然开朗,但就在各方期盼开庭的时候撤诉了。

  第二天,我带着一连串疑问去见杜宝良。我当时的感觉是,我在面对一个中途“变节”的男人。在整个采访中他始终 无语,他的律师告诉我,他从交管部门那里得到了退款的承诺。

  之后数日的采访,我几乎丧失了方向。为该案没有一个痛快淋漓的诉讼结果而郁闷不已。

  最终,一位退休的老交警让我得以客观地看到影响该案的全部因素。他叫段里仁,前北京交通局局长、建设部畅通工 程专家。他毫不讳言地指责了交管部门的一些不当做法。但也同样告诉了我们一个无法规避的事实。

  在如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们把一切发生在路上的矛盾往往都归咎于交警。

  回顾历史,自古以来,中国的路始终是用来跑马的,现代交通的概念比国外整整落后了70年,汽车时代姗姗来迟的 后果就是短期内无法速成的交通人文意识、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

  纵观国外交通,在大发展时期也无不是一个“乱”字。70年代,日本经济大发展时期的交通乱到连十字路口都变成 了停车场。彼时,交通矛盾在日本颇令当局头痛,交通讼案每年不断。致使日本直到今天,一系列交通规划都未见真正实施。

  在这个背景下看国内愈演愈烈的交通矛盾,真正交警的责任又有多少呢?在这个时候,司机与交警的关系变得尤为重 要。善治之下的和谐方是长远之道。

  (作者系中国《新闻周刊》时政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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