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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 拒绝暗箱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新学期即将开学,省教育厅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校务公开的暂行规定》,以此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和权力制约。该规定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校务公开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
关规章制度;招生计划和招收保送生、择校生的条件、人数,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的机关及监督电话;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等。

  学校必须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媒体上发布校务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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