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请律师物业纠纷有人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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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7:0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首家由政府出资成立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在东城区挂牌成立。 近年来东城区新型小区不断增加,目前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并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一共有74个,由小区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据了解,东城区物业管理纠纷委员会是在东城区政府出资、出地的支持下,建立的一个专业性的社会调解组织,并由政府负
调委会的主要职能任务是:调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业主之间、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等。调委会采取人民调解的方式,首次面向社会聘请了4位在房地产和物业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担任首席调解员,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促使其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王萍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