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考生”状告司法部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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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7:0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因司法考试试卷雷同,吉林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孙振国等3名考生成绩被宣布无效,他们坚持自己没有作弊行为起诉了司法部。昨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驳回了3人的起诉,孙振国表示将会上诉。 去年,司法部首次采用“95%雷同”的标准来判定考生是否违纪。吉林省白山市考区共有孙振国等12名考生因触犯这一标准而违纪。孙振国认为,司法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
二中院在判决中指出,司法部作为国家司法考试的主管部门,有权制定规范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具有作出处罚的职权。因此,司法部根据评卷机构认定孙振国等3人与他人试卷答案主要错点一致,属于答案雷同,并依照《司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分别作出确认3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没有错误,应该得到支持。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