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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须进一步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7:33 扬子晚报

  北京电前天上午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会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她认为国家不会再就性骚扰的问题制定专门法规,但不排除在司法解释中对性骚扰行为作进一步界定。

  信春鹰介绍说,对性骚扰进行明晰的界定相当困难。在立法过程中,相关部门查阅了
很多国家的法律,发现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对性骚扰的规定完全相同。对性骚扰的界定不是很清楚。具体如何认定一个行为是否属性骚扰,可能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法规,包括在审理个案中形成的司法解释来加以确定。信春鹰表示,此前已有一些性骚扰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经验的积累会对如何界定性骚扰提供进一步的借鉴。将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衔接,就使得法律的有关规定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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