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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距离工业全面大规模反哺农业期还有差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31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称,中国虽然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但离全面、大规模反哺农业期还有一定差距。

  文章称,以2003年中国诸多经济指标与大规模反哺期的国际参照值进行比较后发现,已有人均GDP、农业GDP比重、工农业GDP之比、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占GDP比重等多数指标,达到大规模反哺期的国际参照值,而就业结构、城市化率等少数指标与参照值相比
还有一定差距。这说明中国经济发展还没有完全进入大规模反哺期。

  随着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反哺农业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也应进行相应调整。实际上,从近年国家对农业实行“两免、三补”,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品的财政投入等做法来看,中国的政策已经出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向。为了从政策层面更好地处理国民经济与“三农”的关系,文章试提出以下几点思路和建议供参考。

  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农业这个弱势产业和农民这个弱势群体。

  要真正把“三农”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宏观政策上全面落实对农业多予少取的政策,使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真正成为工业化、城市化的积极参与者和成果享有者。

  适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建立国家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刚跨越了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折时期,正在向大规模反哺农业时期过渡,现阶段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应该是一种渐进式调整,即工业反哺农业需要量力而行,逐步增加,实现可持续性增长。切忌忽视经济发展阶段,超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对“三农”实施过度补贴。

  循序渐进,有重点地实施对农业的补贴。

  中国是一个资源短缺型国家,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现阶段农业补贴的目标主要是以保障粮食(农业)安全为主,并以安全目标带动农民收入目标。补贴的力度只能是有重点的逐步增加补贴,即对重点品种(小麦、玉米、稻谷、大豆)、重点地区(粮食主产区)和重点人群(种粮农民)进行补贴。

  文章还提,加强制度建设,为工业反哺农业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制度保障。现阶段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制度建设。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要按照公平的原则,以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为重点,改革户籍制度及其与之相联系的上学、就业、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福利体制。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调整现行城市偏向的金融制度和资金供给政策,建立与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相配套的金融制度和政策安排。主要思路:一是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积极引导

商业银行进入农村开展金融服务;二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新模式;三是积极稳妥地支持民间金融、特别是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形成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相结合的有序竞争格局。

  完善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低价强制征占用农民耕地是中国工业化阶段工业抽取农业资源的一种形式,对农民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第一,要明确界定政府的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并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第二,提高公益性用地的补偿标准,搞好“以土地换保障”工作,同时还要建立经营性用地的市场定价机制;第三,引入听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土地征用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第四,完善土地占用审批管理制度,废除土地占用审批权与土地占用费收益挂钩的做法,打破批地越多、预算外收益越多的机制。

  改革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工业化进程,分两步走改革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目前按照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的原则,初步构建最基本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规范化的政府救济制度,使农村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二是到工业化中后期,可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标准,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形成一体化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从“有”到城乡一体化过渡。

  因地制宜,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工业反哺农业中的职责。工业反哺农业不仅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对于少数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市,不仅要明确省市政府是反哺农业的主体,而且还要强化它们通过横向转移支付补贴落后地区反哺农业的责任。对于经济落后、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要通过垂直转移支付,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有效地支持这些地区的政府履行好反哺农业的职责。(马晓河、蓝海涛、黄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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