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山东鼓励集约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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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56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8月30日讯(记者李琥珀通讯员郑福华张巧莲)对绿化面积过大、大量厂房闲置、大片土地空闲废弃等浪费或低效利用土地的地区、企业,严格限制其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张!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节约集约用地现场会上获悉,我省今后将建立集约土地创新激励机制。 据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家继续收紧“地根”的形势下,实行节约集约用
会议强调,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坚持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供地实行三个优先:工业项目优先,外资项目优先,高新技术项目优先;土地审批要把好三个关口:立项、环评和预审关,土地审批关,批后监督管理关。同时开展好土地“置换”、“折抵”、“流转”三项政策试点,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在正确引导集约高效用地方面,必须严格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保障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时序得到合理安排,实现土地与资本、技术、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效防止新的土地浪费与粗放利用。 与此同时,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今后对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高的地区、企业,将在建设用地上优先提供,并在安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折抵上予以重点支持,而对存在较多闲置、空闲、批而未供及低效利用而又缺乏挖潜改造措施的地区、企业,要严格限制其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