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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改革消防监督模式派出所担起消防监督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7:56 大众网

  本报威海8月30日讯(记者高红日)针对我省目前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30日,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出新的消防监督模式,基层公安派出所将全面开始监管社会面一般单位防火工作。

  省公安厅29日至30日在威海召开全省派出所防火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明确要求,干警在10人以上的派出所,要设置专职消防民警;10人以下的,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民警,
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完善三级消防监督防控体系,实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向基层派出所的延伸和下移。

  据悉,省公安厅决定赋予派出所承办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和针对“九小场所”(小学校、小

医院、小商尝小歌舞娱乐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加工企业)中营业性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审批权限。据此,我省公安派出所将有权实施警告及对个人罚款3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3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有权依据《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故意破坏和伪造火灾现场,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义务,违法使用明火作业等消防违法行为实施拘留;派出所对小商尝小歌舞娱乐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等营业性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未经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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