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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今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09:5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吴迪)记者昨天获悉,经广州市物价局批复,从今天开始,花都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有所上调。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居民0.22元/吨、企事业单位(特殊行业除外,下同)0.3元/吨,统一调整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居民均按0.55元/吨(按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下同)的标准收缴城市污水处理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立医疗
机构减半收费。特困用户凭《低收入家庭证》免收污水处理费。漂染、染织及化工行业、洗车、桑拿、夜总会、饮食业、沐足、发廊等特殊行业,按上述标准上浮20%,即按0.66元/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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