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产品并不完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0:16 温州都市报 | |||||||||
说是保健食品 本报讯8月29日下午,消费者李某从“完美”产品龙港经销商手中接过3180元补偿金,这起历时两个多月的消费纠纷在苍南县龙港工商分局消费委调解下,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今年1月31日,消费者李某向“完美”产品业务员刘某购买完美牌芦荟矿物晶冲剂、健怡茶冲剂服用,服用至3月27日,李某脸上出现一些红疙瘩。消费者李某便到刘某的供货商
苍南县龙港工商分局接到李某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完美”产品说明书上面印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如出现明显腹泻,请立即停止食用,有过敏史者慎用”的警示说明。但“完美”产品的业务员在推销该产品时,没向消费者加以说明。事发后,“完美”产品业务员刘某已不知所踪。8月29日,龙港消费委召集消费者李某、完美产品龙港经销商潘某进行调解。陈继全 杨志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