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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黑枪为何屡禁难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2:16 新民周刊

  黑枪为何屡禁难绝

  枪是罪恶的兴奋剂,嗜血者的毒牙,是罪犯负隅顽抗的掩体。

  撰稿/杨佳富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枪,握在正义者的手中,是正义的卫士,一旦与罪恶结合,它是罪恶的帮凶。

  血淋淋的涉枪案件

  为了解2005年上半年涉枪案,我采访了公安部治安局的有关领导。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公务用枪丢失事件6起,被盗案件3起,被抢案件4起;罪犯持枪杀人抢劫案数百起,自杀事件数十起。总计造成近百人死亡,上千人受伤。这里仅列举最近发生的几例。

  4月28日23时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前进派出所民警孙某,从派出所下班回家途中被犯罪分子用钝器击昏,佩戴的六四式手枪被抢走。民警孙某被及时送往

医院救治后,没有生命危险。4月29日9时,犯罪嫌疑人杨勇、高海峰被抓获,缴获被抢枪支和子弹。

  5月22日3时50分许,农业银行西藏堆龙德庆县德庆乡营业所主任格桑次仁中枪死亡。经查,死者于当日凌晨1时许与其妻子加略在该乡一饭馆饮酒后发生口角。两人回家后继续争吵,随后格桑次仁不顾其妻劝阻,右手持五四式手枪对自己头部开枪。

  5月24日17时许,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公安局马路派出所所长沈某配发的1支六四式手枪丢失,枪内装有子弹7发,同时丢失的枪套上有5发子弹(枪弹未找回)。

  5月27日4时30分许,西藏拉萨市吉日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该所生活区偷盗摩托车,所长次仁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将一名躲藏在院内一辆

奥迪车下的犯罪嫌疑人拖出。该嫌疑人立即呼叫同伙持刀前来帮忙。次仁鸣枪示警,犯罪嫌疑人无视警告,强行抢走枪支。抢夺中,一名民警小腿部被打伤。6月5日16时,犯罪嫌疑人江白、班嘎在住处被抓获,同时缴获被抢枪支、仿五四式手枪一支以及假摩托车牌照、假汽车牌照各一副。

  5月30日,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本局桃城派出所所配枪支进行检查时,所长黄某正好外出办案,无法检查其所配枪支。电话通知黄后,黄答应于5月31日上午将枪支带到治安大队检查,直到5月31日15时40分,未见黄某到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再次电话通知,黄称工作忙一再推迟。6月1日8时,黄某来到县局向领导报称其配带的六四式手枪已丢失,内有子弹7发。

  6月14日23时许,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车城高原红卡拉OK厅发生枪击案件。当晚安顺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幺铺镇派出所副所长王黔豫携枪饮酒,在高原红卡拉OK厅与安顺宁谷三监狱民警柴春发生纠纷,王黔豫持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将柴春枪击致死。案发后王黔豫弃枪逃往昆明,于17时凌晨4时,在昆明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王黔豫。

  今年41岁的犯罪嫌疑人李同文,2004年来到青海省西宁市试图“淘金矿”。当地人告诉他:“淘金太费劲,还不如倒枪来得快。一手批发四千多一支,倒一下就六七千了!”李同文心动了。回到河北后,他以“枪械、军工厂”等网名,在家中通过互联网结识了欲非法购买枪支的徐某、张某等人,在青海购买了大量枪支。在飞机和火车安检时,李同文利用法官工作证轻易地避过安检。据目前公安机关的侦破数据,李同文从2004年11月至今年4月,共从青海省西宁市非法购买非军用、可发射以火药为动力的手枪30支、子弹1000发。李同文通过网络,以每支6000至7000元的价格,在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朝阳区健翔桥等处卖给徐、张等人,共获利3万余元。而犯罪嫌疑人徐某则将从李同文处购买的枪支10支、子弹300发,加价至1万元左右后卖给沈某、马某等人。

  李同文在网上兜售枪支的帖子,引起了一名四川退伍老兵的注意,他觉得此事性质恶劣,于是给北京市公安机关写了举报信。根据老兵的举报,北京市公安局从网上发现了李同文等人的交易事实,并于今年4月18日出击,将在北京交易的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共捕获15人。

  6月份以来,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加大边境地区巡逻堵卡和口岸查车验证力度,严厉打击边境地区涉枪犯罪活动。已查破5起涉枪案件,缴获军用枪3支、仿军用枪2支、子弹125发。

  从查获的情况可以看出,今年的涉枪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枪毒合流,武装贩毒案件比较突出。二是边民私藏枪支弹药现象仍未根除;三是内地人员到边境地区走私贩枪势头不减。

  中国缉枪任重道远

  1996年10月1日施行《枪支管理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严格依照《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枪支(弹药)工作职责,集中开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专项行动,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为清理收缴丧失配枪条件主体私藏的以及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1996年以来公安部开展了5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经过持续地进行全国范围或区域性专项整治,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明显减少涉枪刑事案件发案呈下降趋势。

  1996年至2004年,各地治安部门共收缴非法枪支400.9万余支、弹药2012.9万余发;收缴超配公务用枪16万余支(其中党政干部持有3.6万余支)。2004年发生持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伤害五种刑事案件共计1920起,比2000年的4854起下降60.4%。

  然而,目前仍有一定数量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流散在社会上,极容易生成社会隐患。少数配枪、涉枪单位枪支(弹药)保管设施不完善,值守制度不落实,枪支管理使用不当或受犯罪分子侵袭,造成枪支(弹药)失控,危及公共安全。据专报统计,仅1997年至2004年间丢失或被盗(抢)公务用枪还有750多支尚未追回。

  此外,少数地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不仅仿真程度提高,种类增多,而且枪支制造与贩卖分工日趋明显,贩卖数量大,活动更加隐蔽,使公安机关收缴非法枪支,依法查处行为人带来一定的困难。而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与农牧业生产用枪予以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尚未划定猎枪、牧区的部分农村群众在生产或维持生计中非法持有民用枪支,给公安机关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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