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评论:所谓纳税是低收入者荣誉的奇谈怪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邬凤英)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审议过程中,无论是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目前关注的焦点都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可以说是见仁见智,令人目不暇接。尽管如此,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的观点还是格外与众不同,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原话是这样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宜太高,因为纳税也是公民的权利。
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见8月29日《中国青年报》)。

  纳税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义务?如果硬要把它说成是一种权利似乎也无不可,但权利的主要特征是“操之在我”,比方说,选举的时候,我有权投票,但如果我不愿意行使这个权利,国家也不能对我进行强制。但义务就不样了,义务就是你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你不做,国家就要强迫你做,如果你要反抗或者逃避,就要对你进行惩罚。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重罪,在中国,这种行为也一直是国家税务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作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它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种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的权利了呢?

  调高个税起征点,实际上意味着国家免除了更多低收入人群纳税的义务。被免除了义务是不是意味着同时被剥夺了“荣誉”了呢?恐怕还不能这么说。比如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8岁的公民没有服兵役的义务,这就不是剥夺了他们的荣誉,而是因为他们的心智、体能等还没有发育到适合参军的程度。同样道理,国家免除了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公民交纳

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也是认为以他们的收入水平而论,交纳个税是不合适的,既不符合国家的利益,也不符合他们个人的利益。这与荣誉无关。相反,在我看来,一个公民只要是靠诚实劳动为生并且奉公守法,则不论他怎样穷困,都是有荣誉的。

  俗话说,听话听声,锣鼓听音。任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就是越富、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当然,我们承认交税多的人是值得肯定的,但我们也必须同时指出,富人之所以应该多交税,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在国家提供的无差别公共产品中享受了更多的份额,占用了更多的资源。这和你在饭馆吃饭的时候,多吃菜就要多付钱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等价交换而已,并不是一个可以特别藐视别人的理由,也不是什么特别了不起的“荣誉”。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