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潇湘晨报:教育领域制度为何频繁失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4:54 潇湘晨报

  作者:江瑞

  任何立法,如果没有相关的惩戒性、处罚性规定,必然会使原本严格的法律义务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一些地区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方面毫无作为,许多地方以收费代替政府对教育的
应有投入……张保庆指出的问题,实际上都可以概括为一种制度失灵和制度疲软。在我国教育领域,对于上述问题,实际上早就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和约束。但这些规章制度在具体实践当中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因此各种问题最终不断以各种形式涌现出来。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教育领域的制度频繁失灵、疲软呢?

  较为内在的一方面,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本身缺乏必要的硬性惩戒性规定。任何立法,如果没有相关的惩戒性、处罚性规定,必然会因为缺乏必要的执法主体而使原本严格的法律义务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只有越轨的行为得到相应和对称的惩处,才能真正制止和避免制度规章得不到贯彻实施的情况。但遗憾的是,纵观张保庆的谈话,其中几乎都是一些“应该”、“可以”的用词,而不是“必须”,话语之中充满了一种明显的无奈和无力。无论是

助学贷款的规定,还是“一费制”,几乎都没有明确的硬性惩戒性规定。在这样的制度设计前提条件下,这些制度规章的实施和遵循前景也就可想而知。

  较为外在的一方面,在于目前的我国很多地方的教育资源处于一种相对不均衡的消极状态。一般来说,制度规章的实施必然会有一定的时代、现实背景,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的情况来贯彻实施。以“一费制”为例,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纷纷推行的这一做法之所以会在家长们的“自愿”面前频繁失效,关键就是在于这一制度本身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教育领域存在着的严重不平衡状态。

  而最为关键的一方面,则显然在于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严重而普遍的职能错位。医疗、教育、卫生等领域由于维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提供这些基本的社会公共产品,必然成为现代政府部门的法律职能。然而,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认识到这是自己不容推卸的法律责任和职责,反而为了一些具体的利益,纷纷热衷于推行所谓的市场化改革。而在这样普遍、严重的职能错位下,助学贷款、遏止乱收费等诸多最终需要各地方政府来贯彻、推行的规章制度又怎么能不频繁失灵和疲软呢?

  必须意识到,如果上述相关问题始终不能得到有效应对和解决,尤其是相关政府职能不能及时、全面归位,那么,不仅原有的问题始终难以得到解决,而且张保庆振奋人心的讲话也只能成为一种看起来很美的口头承诺。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