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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灰色收入从来也没缴过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0:14 现代快报

  在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公众公布之后,据记者调查,作为纳税的“中坚力量”,中高收入的工薪阶层的反应则为“其实改不改对我没什么影响”。小罗是一家网络游戏的工程师,每月缴税都要超过1000元,他告诉记者:“这种微调对我们不会有什么影响,除非税率结构发生大的变化。”避税手段五花八门,富人偷漏税数字惊人

  上海一家国企的办公室人员向记者透露:“从2003年起,我们单位开始通过买保险避
税,将员工一部分收入购买保险,并在当月退保,在保险公司过一下账,只需交5%的手续费,相对于税收来说要省下不少。”团险避税的方法一度被很多公司采用,今年以来,在国税局与保监会的联手打击下,这一漏洞被逐步堵住。

  不过,很多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为帮助员工避税仍然不遗余力。

  刚从一家私营企业辞职的王军介绍:“现在是全民避税,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只申报最低工资,其他收入以各种福利,或者发票报销的形式发放,几乎所有的小公司都会采用。”

  即便采用如此多的避税方法,普通工薪阶层纳税仍然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比2000年的42.86%又增长20多个百分点。而由于起征点多年来一直固定在800元,使得事实上很多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大军,给人造成“劫贫济富”的不公平印象。

  “虽然单位为员工采纳了一些避税措施,但是和老板相比,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要多,”王军介绍,“老板可以不领工资,而且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手段,做到没有分红或很少分红,根本不用缴纳个税。不过,他们更关心的是企业所得税,这个和他们的利益关系更大。”

  那位国企办公室人员则讲述了关于“劳务所得纳税”的故事:“我们公司需要在外面请一些嘉宾,并以稿费的形式向他们支付劳务报酬。作为国企,我们按照税务局的要求,代扣了他们的所得税,结果嘉宾纷纷都不来了,我们只有不再代扣他们的税。”

  可以列举出来非工资收入毕竟还算是阳光收入,而中国真正的富人大量的收入则是“灰色收入”甚至是“黑色收入”,完全游离于税务监管之外,估计偷税漏税的数字更为惊人。

  因此,在现有个税体制下,由于税率过高,员工想办法逃税,企业会想出各种名目避税,反而加大了企业的成本。要高收入者自行申报,难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主要进行了两方面的修改:将工资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明确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修改直指两头,“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和“高收入者”,这也是矛盾最集中的两点。而对于之前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大方向———实现从分类征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转变,此次修改并没有全面体现。

  一般而言,完善的个税制度,调节的重点应该放在高、低收入之间,同时保护中等收入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消费能力。这次个税改革在很多方面强调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但调节的对象似乎过于集中于中等收入者。比如在确定累进税率方面,中等收入阶段税率累进过于急促。工薪阶层最集中的2000到5000元收入阶段,个税税率从1.25%急剧升高到8%;相反,对于调节高收入最有“杀伤力”的综合征收,范围并没有扩大。

  在不同收入的公众中,大家对改革的要求也不同。“低收入者希望提高起征点,中等收入者强调改革税率结构,而最高收入者希望改革最高边际税率,认为45%的税率太高了。”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胡怡建教授说。

  如果说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充分体现了国家让利、低收入者受益的话,对于“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大家更关注的是,这一条是否可行。

  早在2002年,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浙江就提出高收入者个税改个人申报,而且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不过据浙江省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个税仍然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

  现行个税法也规定,“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需自行申报”,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实行普遍申报在中国是不可行的,完全靠自觉,肯定大量不报,要查起来成本很高。要求部分高收入者申报,只能要求支出单位严格执行代扣代缴。”胡怡建认为。

  而中国的现实是还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有很多收入根本没有单位会代扣代缴。另外高收入者如何界定争议更大。

  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刚说:“比如说现在规定月薪两万是高收入者,但我就发薪发到19999元,那就不是高收入者,就不用申报了吧?对于每一项规定,人们都会想出对策来应付。”据《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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