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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民工按月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1: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郑州晚报消息8月19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郑州市建设工程承包单位至少每月付一次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规定,郑州市所有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并按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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