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人养狗不用再“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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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1: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今后合肥人养狗不用再年审,也不需要缴纳犬类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昨天下午,合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修改《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的相关条款。 据介绍,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九条规定实行养犬年度审验注册制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收取犬类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均与《行政许可
此外,由于合肥市行政区划已作调整,条例第三条也修改为“本市限制养犬区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大蜀山游览区、骆岗机场、开发区建成区”。 据了解,该修改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杨杰)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