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城人养狗不用再“年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1: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今后合肥人养狗不用再年审,也不需要缴纳犬类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昨天下午,合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修改《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的相关条款。

  据介绍,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九条规定实行养犬年度审验注册制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收取犬类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均与《行政许可
法》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许可收费以及对行政许可的定期检验制度相悖,因此,会议决定将该条例第九、十、十一条删除。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是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罚条款,也同时被删除。

  此外,由于合肥市行政区划已作调整,条例第三条也修改为“本市限制养犬区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大蜀山游览区、骆岗机场、开发区建成区”。

  据了解,该修改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杨杰)

  (来源:江淮晨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