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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药蒸洗出事 店主赔款5.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03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成都8月31日专电 去药蒸店洗药蒸,没想到晕倒后意外死亡,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药蒸店业主因“安全保障不到位”,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4万元。

  2005年3月3日晚7时许,胡林与几个朋友聚会后,相约去其中一位任职的泸州某桑拿药蒸店洗澡。不料胡林突然晕倒,工作人员见状将其扶到休息室,其间,胡林身体不舒服,
但工作人员并未预以重视。当晚11时,胡出现头晕症状,于晚11时30分因抢救无效死亡。同月5日,经泸州市法医学会对胡进行尸体检验,结论为因摔伤致颅内出血、小脑扁桃体疝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胡林的父母把药蒸店告上法庭。他们认为,药蒸店设施不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致使胡在洗澡时忽然晕倒,工作人员见状后不积极施救,致其因抢救无效死亡,药蒸店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药蒸店经营者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死者胡林在晕倒摔伤后对自身摔伤后果估计不足,向工作人员称没有问题,也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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