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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矿难碑”上还应刻上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12 舜网-济南时报

  □江厚良

  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在结束抢险救援工作后,现已正式进入对遇难矿工家属的理赔工作程序。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经全力搜寻仍无法找回遗体的遇难矿工,有关部门将在大兴煤矿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将遇难矿工的姓名镌刻于碑上(8月31日《新闻晨报》)。

  记得去年陈家山“11·28”矿难发生后,陕西省省长陈德铭提议要为此次矿难修建一个纪念碑和遇难矿工公共墓地。今年4月3日这座安全警示碑在陈家山煤矿揭碑了,警示碑由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树立,碑的正面镌刻着警示碑的碑名,后面镌刻着丁大元等166名遇难矿工的姓名。现在,兴宁市有关部门也打算为在大兴矿难中的遇难矿工立一座碑,以祭奠那些遭遇不幸的矿工,笔者就在想:在这座专门为此次矿难所立的碑上,我们该刻上些什么?

  既然是用于纪念遇难矿工的碑,自然要将遇难矿工的姓名镌刻于上,以告慰那些在矿难中遭遇不幸的死难者的在天之灵,同时,也让那些遇难矿工的家属能有一个寄托哀思之处。在笔者看来,这座碑首先应该是一座用来祭奠123名遇难矿工的纪念碑——以此来纪念和缅怀遇难矿工,留住人们对这场灾难的惨痛记忆;同时,它又是一座记载着煤矿工人贡献的功德碑——为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千上万的煤矿工人为此付出了血与生命的代价。

  然而,对于这样一起死亡123人的特大矿难,仅仅将遇难矿工的姓名镌刻于碑是远远不够的,它不足以告慰123个矿工的冤魂,更不足以警示我们这些生者和我们的后人,特别是那些谋财害命的黑心矿主和监管不力的无良官员。

  所以,笔者认为,即将树立的这座石碑还应该是一座耻辱碑——记录着那些黑心矿主的良心泯灭、谋财害命的恶行,记录着无良官员们监管不力、官煤勾结、充当保护伞的丑行;此外,它还应该是一座警示碑——告诫生者和后人,我们应当倍加珍惜人的生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既然如此,在这座石碑上,我们不能仅仅镌刻下这123名遇难矿工的姓名,还应该将这次矿难发生的前因后果写进碑文、刻入石碑,告诉世人遇难矿工因何而死以及矿难背后的官商勾结的真相;还应该将那些黑心矿主、官煤勾结中政府官员的名字也刻入石碑,将他们的恶行与丑行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立碑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纪念那123名不幸遇难的矿工,更重要的是为了告诫生者和后人,特别是那些负有安全生产之责的矿主和那些负有监管之责的官员,把矿工的生命作为头等大事,别让这样的惨剧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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