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籍男子因绑架台商被东莞中院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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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3:14 信息时报 | |||||||||
时报东莞讯 (记者 尹仁祥 通讯员 王创辉) 日前,一年前曾轰动一时的台湾人潘堆在东莞绑架台商郭某,并勒索其在台湾的妻子王某168万美元的重大刑事案件在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东莞市中级法院以犯绑架罪,判处主犯潘堆无期徒刑,其他3案犯以犯绑架罪和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8个月。 欠巨债与女友找人绑架台商
经法院审理查明,潘堆(男,39岁,台湾彰化县人)在2003年10月中旬因生意失败,欠了他人300多万元债务。10月21日,潘堆指使女友瞿华凤找到胡清平、潘隆亮、黄曦、陈铁平(4人均已被判刑)密谋对在莞做贸易生意的台商郭东河实施绑架勒索。当天下午,潘堆和黄曦购买了迷彩服、保安服和反光衣等作案工具。但当晚由于郭东河未在伏击路段出现,第一次绑架未能得逞。 同年10月22日21时许,潘、瞿再次安排胡清平等人伺机作案。23日零时许,胡等人穿上迷彩服、保安服并套上反光衣在厚街镇湖景中学路段守候,待目标出现后,胡清平、黄曦、陈铁平以警察查车为名截停郭东河的小车,随后将车上郭东河和修某制服,并驾车将郭绑架到东莞万江区江滨花园2座2C房,由瞿华凤、胡清平、黄曦看守。潘堆、陈铁平、潘隆亮3人则驾驶郭的小轿车将修某拉到广州丢下,并将该小轿车弃置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 人质家属付赎金168万美元 当日,瞿多次致电郭东河在台湾省的妻子王某,勒索赎金168万美元。10月24日,王某按瞿的要求在台湾省漳化县一高速路旁将168万美元交给了潘堆。10月25日晚21时许,潘堆从台湾省返回东莞市给了胡清平等4人共计人民币20万元,并指使胡清平等人将郭东河带离江滨花园。当胡清平等将装着郭东河的行李箱抬至一楼时,被伏击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郭被解救。潘堆、瞿华凤乘乱逃离现场。 警方在胡清平等4人的身上及现场缴获赃款人民币134067元,并在广州花都区缴回奥迪小轿车一部。破案后,台湾警方起回赃款161万美元,并已退还给郭东河的家属。 受朋友资助逃匿终被擒 案发后,潘堆、瞿华潜逃至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藏匿。后来因生活窘迫,潘堆让瞿华凤到东莞市万江区某鞋厂找该厂经理陈某和借钱。陈的女友侯桂秋(女,35岁,辽宁沈阳市人)得知情况后,于当年12月20日让李忠林(31岁,湖北竹溪人)将人民币2万元转交给瞿,李本人还借了2000元人民币给瞿,以资助两人的逃亡生活。庭审时,李忠林、侯桂秋等对资助潘堆、瞿华凤潜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