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便溺反遭殴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20 北京晨报 | |||||||||
受害老人索赔12万余元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殴打一位68岁的老者致其轻伤,昨天上午,22岁的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刘某在东城区法院接受审判。而老人被殴仅仅是因为劝阻刘某醉酒的父亲不要在路边小便。昨天,老人在儿女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出庭,要求刘某父子共同承担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
刘某向法庭供述说,今年3月1日23时许,他和父亲在饭馆喝了酒后,父亲出去上厕所。“我突然听见我爸叫我,出来见父亲和一个人吵架。我觉得那人好像要打我爸,我怕他吃亏,就用胳膊肘把被害人撞倒了。” “他说的不是事实!”原告老人说,自己见刘某的父亲站在饭馆门口小便,就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不合适吧?”结果遭来他们父子俩一顿辱骂和殴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