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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暂停受理新探矿权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20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董振国)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日前决定,暂停受理探矿权新立申请,并严肃查处以采代探、圈而不探、非法转让探矿权、完不成最低勘查投入等各种违法违规勘查行为。

  山东省规定,转让探矿权必须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严禁以联合勘查租赁承包或以企业改制等名义暗箱操作,私自非法转让倒卖探矿权。转让属非国家出资的探矿权
,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勘查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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