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香辣虾”滥用“口水油” 郑州一消费者将“2048”香辣虾连锁餐饮总部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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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昨日,郑州市消费者孙军文以侵权为由,将“2048”香辣虾连锁餐饮总部——河南绿城蒙古王饮食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目前,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这个案件要求赔偿200多元,但诉讼费就交了100多元,单从经济角度考虑是‘不值’,但我们打的是一场公益官司。”孙军文说。孙是一名律师,据他称,今年8月18日中午,他和3个同事去位于郑州市南阳路与农业路交叉口的“2048”香辣虾连锁餐饮总部用餐。当
孙认为,被告主观上存在欺诈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倍返还原告就餐费用120元,共249元,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3.1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15元是一种象征性的赔偿,和消费者权益日‘3·15’谐音,意思是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最后说。 链接 近日,郑州一些香辣虾饭店使用“口水油”的消息经媒体曝光后,一些消费者纷纷向消协反映,在火锅店吃饭后,要求对底料进行打包时往往被饭店拒绝。昨日,省消协发出消费提醒:饭店拒绝消费者打包是“霸王合同”,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主动要求打包。这不仅有利于自身节俭,也杜绝了商家回收利用的可能。记者殷淑娟 记者赵珊殷淑娟责任编辑:李胜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