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只要上路就“拿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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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45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郑书成)今天,由省老旧汽车更新改造管理中心牵头,公安、工商等六部门参与的山西省报废汽车联合稽查队在太原正式成立。从现在开始,联合稽查队将对全省旧车拆解企业、汽车回收中心和汽车配件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今后,被称为“道路杀手”的报废汽车只要上路行驶,联合稽查队便会将其“拿下”。 据省老旧汽车更新改造管理中心任志敏主任介绍,十年前,全省拥有汽车120万辆。
据了解,这些报废汽车平均尾气污染为非报废汽车的2—3倍,平均油料消耗为非报废汽车的1.5倍以上。如果任由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还会威胁交通安全。由于车辆报废涉及部门多,交管部门在执法上存在困难,组建联合稽查队共同管理报废车显得十分必要。 此次联合稽查队整顿报废汽车市场的重点是:禁止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回收报废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拥有单位和个人私自拆卸报废汽车;禁止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禁止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和继续使用。对于无牌照、假牌照、无行车执照、无延期报废证明继续上路行驶的报废汽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扣留,强制送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对从事倒卖报废汽车业务的回收企业,一经查实,将会处以吊销有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极刑”。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