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开门不成 房东反锁房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房屋出租后,在没有得到房客许可的情况下,房东欲擅自打开房门未果,一气之下,竟将房门反锁,在屋内休息的房客的女友被困7小时。

  昨日,在重庆南坪明佳园租房的王先生说,他与房东张女士签订的租房协议中,写明租期为1年,且在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房东不得拥有出租房的钥匙。30日,房东张某电话告知王先生其出租的房屋已售出,购房人要看房子。由于王先生出差在外,便告诉对方,他晚上
才能回家。不料,张私藏了一把房门钥匙,未等王回家,她就于中午带人准备打开出租房门。

  没想到,王某的女友此时正在屋内午休,听见有开门的声音,却发现不是自己男友,她吓得赶紧将门从里面锁住,说什么也不肯让人进门。等她准备上班时,突然发现房门被人从外面反锁了,不得已,她只好打电话到公司请假。直到晚上7点,王先生出差回家,她才得以“释放”。

  由于王、张双方签订的合同第四条违约责任中写明,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应将钥匙全部交给承租方,出租方不能擅入,如有一方违反合同,应赔付违约金1000元。王先生称,房东张女士不仅私藏钥匙,还在明知房里有人的情况下将门反锁,违反合同。如果张女士拒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他将诉诸于法律。

  随后,记者给张女士打去电话,但她一直关机。

  据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称,根据合同内容,张女士私自拥有出租房钥匙,的确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见习记者肖李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