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橡皮锤伤人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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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4:52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郭卫艳 见习记者 杨晶)3人来并打工,赚不到钱,便干起抢劫的勾当。最终,因伤人致死,其中两人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李引珍、袁丽平与李玉林(已死亡)3人从老家岚县来太原打工,年关将至却一直找不到工作,遂想到抢劫。经过踩点后,他们选定了小店区昌盛东街南的一家废品收购站。2005年1月4日晚7时许,3人来到该收购站,由袁丽平放哨,李引珍持橡皮锤、李
法庭认为,死亡结果不是由袁丽平直接造成。今天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李引珍、袁丽平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期徒刑15年,赔偿被害人家属76749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