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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大委托律师协会起草地方法规创国内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0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天津8月31日电(记者 李新玲)“由律师牵头起草地方法规,是拓宽立法渠道的一种实践,体现了立法程序的进步。”天津律师协会秘书长徐兴云对记者说。近日,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委托市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此举在国内开创了地方人大委托律师协会立法的先河。

  据了解,此事源于市人大代表王丽萍的一份代表建议。王丽萍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
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建议,题目为“由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法学家参与立法项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建议非常重视,专门与司法局共同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并最后决定打破以往地方立法草案通常由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的惯例,委托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

  据天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高绍林介绍,《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其实已经起草,但整体不是很充分,考虑到这将是关于立法民主化的一个法规,因此寻找一个民主化的起草办法,效果会更好些。高绍林说,这次人大常委会委托律师协会起草地方法规草案,其实只是天津人大开门立法工作当中的一个小部分。近几年,天津人大一直在系统实践,开门立法,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其实以前在立法过程中,也经常邀请律师参加讨论,但由律师牵头立法确实是头一次。”徐兴云说。律师协会是一个律师的行业组织,由各种人员组成,可以充分发挥每个专业律师的长处,而且他们长期接触各类案件的当事人,非常了解社情民意。

  据了解,律师协会已经组成了一个专门的起草小组,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向听证立法方面有专长的律师请教,以确保形成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地方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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