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查账难破高校乱收费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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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0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作者 刘义昆) 高校招生、收费有无猫儿腻?近日,湖北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联合展开一场大规模的高校交叉检查,对所有在鄂高校及其所属独立学院的招生收费情况进行清查。其间,各高校派出检查组,互相进驻进行交叉检查。(8月30日《楚天金报》) 高校之间比较了解底细,高校工作人员也熟悉乱招生、乱收费的流程———有关部门之所以推出高校之间互相查账的举措,可能是基于以上原因。在他们看来,这些检查人员
但在笔者看来,这根本行不通。 博弈论中有“囚徒困境”的说法:两个人纵火之后逃跑,被警察抓住,因证据不足很难定罪。聪明的法官分别找他们谈话,告诉他们:如果你招了,他不招,那么你会作为证人无罪释放,他将被判15年徒刑;如果你招了,他也招了,你们都将被判10年徒刑;如果他招了,你不招,他无罪释放,你判刑15年;如果你们都不招,各判一年。结果两个人都招了,各被判刑10年。“囚徒困境”揭示了博弈双方理性选择中的两难境地。对高校乱收费,教育部等主管机关几乎年年有通知,岁岁有禁令,但时至今日,那些文件似乎并未有效绑住高校伸向学生的敛财之手。互相查账若能让高校面临“囚徒困境”,让乱收费问题水落石出,当然让人欣喜,但高校互相“查账”能否达到这一效果,显然值得怀疑。 一方面,一些高校自身或多或少会有问题,它所派出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尽力检查,值得怀疑;另一方面,高校与高校之间还存在着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如评硕士点博士点、学术交流等,这些利益关系决定了高校之间不太可能“撕破脸”。由于自身问题和相互利益关系的存在,最大的可能往往是高校之间形成默契,互不揭短。最后,大家一团和气,都平安无事。 虽然有关部门强调,对因检查疏漏和检查不负责任,造成高校发生乱收费行为的,除追究被检查高校乱收费的责任外,还要严究检查工作人员的责任。但个人处罚事小,学校利益事大,一些工作人员难免会为了学校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因此,对个人的处罚并不足以形成高校的“囚徒困境”、打破默契、自毁“非法利益共同体”的。 显然,高校之间互相查账仍属高校自律范畴。期待屡屡犯规者自律,打破“非法利益共同体”,当然是不现实的。在我看来,要治理高校乱收费问题,他律才是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引入司法程序;另一方面,要赋予学生和家长起诉高校的权利。这样,高校之间的“非法利益共同体”也就不攻自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