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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高校应承担助学贷款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02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作者 毕舸) 教育部批评八省市助学贷款走过场,部分银行在承办助学贷款时存在严重的嫌贫爱富现象。(8月30日《新京报》)

  怪银行无情?如今银行已经进入竞争时代,竞争的是市场,更是利润。银行已经明言:学生还贷率低是主因,而新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将还贷时间延长至6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等新政策”,无疑加大了银行的风险,降低了银行的利润期望值。

  当所有商业银行都觉得助学贷款是一件无利可图甚至赔本的生意,指望他们都学雷锋是不可能的。在助学贷款制度出台伊始,各方的利益取向就截然不同:政府发现日益高昂的高校学费,让相当一部分学生和家长难以承受,于是出台助学贷款制度,给学生一种筹措学费的途径。大部分学费终究还要学生偿还,银行割舍部分利润为学生“减负”。学校乐得这种责任的转嫁,只需给出一份责任担保书就可以,所以积极性颇高。可银行是一肚子苦水,认为自己是冤大头,采取各种方式明里暗里抵制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项改革中,如果有一方或者几方认为自己承担了改革的所有成本,却几乎无法从改革中得益,就有可能产生具有负面影响的“鱼缸效应”。即只有一部分改革的参与者如进入鱼缸的鱼,如鱼得水,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另一部分参与者则被排斥在外,成了面临无水威胁利益受损的鱼。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变,最终,鱼缸之外的鱼要想自救,惟一的办法就是砸了鱼缸,宁肯为了一时解渴而导致鱼死缸破。

  

助学贷款的“鱼缸效应”在于:学生和商业银行几乎承担了所有的风险与成本。可是,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的本质就是“嫌贫爱富”,他们以追逐利润为目标。“嫌贫爱富”的银行偏偏要和“嫌富爱贫”的助学贷款强行“拉郎配”,不出现“分居”甚至“
离婚
”才怪。可以预料的是,如果现行助学贷款模式不改变,助学贷款早晚有一天会成为被砸破的“鱼缸”。

  为今之计,是必须改变助学贷款的成本分摊不公问题。政府与高校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正是当年所谓的“高等教育产业化”,带来了如今助学贷款的尴尬。政府与高校是“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最大受益者,政府减少了本应由它承担的教育投入,高校享受到了政策支持与学费收入的双重福利。如今,先期的利益获得者也应成为如今的成本分摊者。比如,银行要求政府支持,实际上就是希望政府能够提高贷款风险补偿率,银行提出来的比率是12%,政府提出来的是10%,双方还未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政府能够提高贷款风险补偿率,或在其他方面支持银行,银行才有足够的动力继续发放助学贷款。

  如此,原来仅由学生和商业银行分摊风险与成本,就转变成了由政府、高校、学生和商业银行四方共担,“嫌贫爱富”的银行与“嫌富爱贫”的助学贷款之间才能达成利益的平衡。欲取之,必先予之,多赢的结果必须依靠利益各方的先期成本负担,让政府与高校更多地承担义务,商业银行和学生才更能够应付风险,助学贷款才能真正一路走好。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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