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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贷险今起按年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13 重庆晚报

  本报讯按揭购房缴保险费的方式更公平了。昨日,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透露,新版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条款(以下称房贷险)今日起正式实施,市民按揭购房的保费由一次缴清变为按贷款余额每年缴,全市费率统一为1‰。

  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称,对于按揭购房的重庆市民而言,新房贷险与老房贷险相比,缴纳保险费更加公平。老房贷险要求按揭购房者一次性缴纳全部房贷险保费,应缴保险费
=贷款余额×保险期限(贷款期限)×保险费率,按此操作方式,消费者提前还清房贷和按约定还清房贷,缴纳的保险费其实是一样多,这种缴费方式对消费者而言不公平。

  新房贷险解决了此问题。新房贷险要求按揭购房者每年缴一次房贷险保费,全市的统一费率为1‰,应缴保险费=贷款余额×保险费率。

  照此计算,消费者每年以贷款余额作为缴纳保险费的依据,应缴保险费随着房贷每年减少而减少,房贷还得越快,缴纳的保险费就越少。假如向银行贷款30年期50万元购房,买老房贷险要一次性缴7500元保险费,新房贷险第一年只缴500元,今后每年都会随着贷款余额减少而递减。

  新房贷险还体现了对消费者的人文关怀。新房贷险增加了附加的还贷保证保险,按揭购房者妇妻双方若有任何一方或双方因意外伤害不能还房贷,保险公司要按相关规定帮忙还房贷。

  值得消费者特别关注的是,保险公司也有风险防范措施。按新房贷险条款规定,按揭所购房屋因勘查设计失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施工质量问题、建筑物沉降以及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同时还规定了另外11种不赔偿行为。

  相应地,附加的还贷保证保险也一样,如被保险人从事探险、滑雪、试驾交通工具等高风险活动,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称,实施新房贷险,对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冲击都较大。保险公司吃亏表现在房贷险保费规模会缩小,由于消费者现在是年缴保险费,保险公司每年的房贷险保费收入将大降,以前每年可收2000万元房贷险保费,现在可能只有过去的1/10。银行吃亏则表现在每年所收的手续费大大减少。

  不过,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称,新房贷险目前只和农行重庆分行合作,针对农行的个人按揭贷款购房客户,已购买老房贷险的消费者,不能享受新房贷险费率。据称,太平洋财险不排除下一步会全面与市内银行合作。

  (记者 张彬)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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