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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追星”被明令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杨在文)今起,15部与日常生活关系紧密的全国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生效实施。其中,《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令禁止演员假唱、领导干部“公款追星”或借“义演”牟利等行为。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有“假唱”行为的个人或演艺团体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义演为名谋求非法经济利益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今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高校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也将于今起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生产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此外,《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也将于今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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