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假身份证办信用卡的判了1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59 都市快报 | |||||||||
家住宁波江东区的周某是个无业游民,因为伪造假身份证件企图冒领信用卡,以便达到透支银行资金的目的,结果被检察机关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起诉到法院。 这是浙江省内第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周某被宁波海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用假身份证件从银行申请来的信用卡,一旦透支了,银行也无法从申请人提供的假证件上找到他,也就无法追回这些资金了。周某正是认准了这一点,才想了这么个“生财之道”,伪造了三份假证件,打算从银行骗到三张信用卡。最后在宁波工商银行去办理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穿,并报了警(都市快报曾作报道)。 一直以来,对于那些用假证件骗取信用卡透支银行资金的人员,国家很难从法律上进行有效惩处,为此,全国人大在今年2月份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加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一罪名,规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以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金,周某成了浙江妨害信用卡案第一人。(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