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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回应银行说法 称助学贷款未得到分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6:43 黑龙江日报

  本报8月31日讯 8月29日,国家教育部点名批评包括我省在内的8个省市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力;8月30日,记者采访调查中,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有关人士答复称:“自今年3月至7月末,省中行系统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716万元,各支行发放情况没有统计在内”,记者如实作了报道。今天对于中行的说法,24所省属高校纷纷回应,他们说,事实上是至今没有一名贫困学生拿到国家助学贷款。

  8月30日下午,省中行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我省调整后开展得积极稳妥,银行亲自上门服务。迄今为止,仅省中行系统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就达3716万元。该人士向记者提供了详细数字:其中哈工大获得国家助学贷款1395万元,东北林大获得1061.56万元,哈工程大学获得1063.78万元,哈医大获得130万元,哈金融专科获得66万元。

  针对中行提供的数据,今天下午,记者一一予以核实。据了解,中行所称5所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哈工大、东北林大以及哈工程大学均属国家部、委主办的大学,不在我省有关部门同省中行所签省属24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合作协议之列,即,中行独家承办的24所高校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事宜并未包括此三家高校。而中行所提已获贷款130万元的哈医大则称,“学校确实同中行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按规定,学校理应在开学前拿到贷款,但事实是,至今,贫困生并未取得分文”;中行称已贷款66万元的哈金融专科则答复说,该校并未同中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因此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本就是无从开展,至于中行单方面所提66万元,则是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调整前,即中行独家承办24所省属高校贷款事宜之前的数字。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向记者反映,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所签《黑龙江省属24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合作协议》中,中行可谓占尽优势,不但争得省属高校全部基本结算账户及其它主要银行存款账户,还取得10%%风险补偿金和100%%的大学贴息,另外还有其他种种不便透漏的附加条件。“中行垄断了省属24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高校完全按协议满足银行方要求后,理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贷款。然而,新学期已经开学,众多贫困学生却因贷款无着而一筹莫展。”

  据了解,已经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的11所省属高校包括:哈尔滨体育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齐齐哈尔大学、大庆石油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记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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