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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举报假冒最高奖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04 哈尔滨日报

  据新华社珠海8月31日电记者从珠海市质量监督局获悉,《珠海市质量监督局举报生产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和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于9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据介绍,《办法》对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范围、奖励等级、具体的奖励标准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举报人每举报一条生产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或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线索,经执
法人员查实后,均给予50元至300元报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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