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大本科生可结婚生子 已写入新校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47 温州新闻网

  东方早报讯 “在校本科生达到法定年龄后可结婚并产子。”这是新修改的“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条款。日前该校公布了新细则的具体内容。

  新细则规定“女生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休学。但因生育造成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其学籍”,而此前的校规明确表明大学本科生不可结婚,更不用提生子。“这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该校
教务处处长楼程富说,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鼓励学生这样做。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