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积分制”监管官员小毛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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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12 生活报 | |||||||||
据《郑州晚报》8月30日报道,在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如果一位领导干部使用公车去旅游或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就有可能被记上一笔,不久后就会收到纪检部门的《南乐县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积分通知书》,被告知积分结果。南乐县从2002年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共有2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被计分,并都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南乐县实行的“廉政积分制”,很难说一定能够保证干部廉洁,这也许只是南乐县出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的许多“轻微”的不廉洁行为,还达不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但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坏。古语云,小恶必铸成大错。从近年发生的官员腐败大案要案来看,贪官“前腐后继”而最终落马,大多是从一些“轻微”的不廉洁行为开始的。而“廉政积分制”无疑可以让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和尽量少犯错误,能更好地保护领导干部,避免领导干部倒在腐败问题上。 当然,积分制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还在于处罚措施。(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