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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奢望房产商是“义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12 生活报

  据《华夏时报》8月30日报道,在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出:“开发商要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负责任的企业要自觉在调整供应结构、规范市场行为,努力提供适应多数家庭购买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建造节能省地型住宅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广义上划分,商人有两种:奸商和义商。奸商使奸弄诈、见利忘义;义商诚信为本
、先义后利。指责房产商为求高利润不建普通商品房,要求他们自觉,其实就是在要求开发商们正确处理义和利之间的矛盾,服从“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大局,争当义商。笔者以为,在房地产市场秩序还颇为凌乱、亟待规范的年月,这样的要求很轻飘,不太可能产生明显的效果。

  趋利是商家的本性。开发商们做的是大买卖,其间官商勾结者不少,而勾结是需要付出巨额成本的,加上地价、税费以及建筑、营销等方面的成本支出,开发商们也各有各的难处。要求他们在高付出之后,放弃部分资金的回收或高回报,其实就是要求他们甘于当“圣人”,这太不现实。

  奢望房产商们争当义商,对渴望购得一片栖身之所的市民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在见识了房产市场密布的种种陷阱之后,市民们还不敢奢望一觉醒来,开发商们个个洗心革面,争当义商。公众更巴望的是,政府部门能切实加强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掌握主导地位,让非理性的市场繁荣适当降温,市民不用再为买不起房而发愁。

  公众日常用的水电是由政府机构低价提供的,住的房子为什么就不能由政府机构自主开发,低价提供?把主动权搁在开发商那儿,然后要求他们争当义商,就是要求百年千年,也不可能有多少义商涌现出来。(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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