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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六项长效机制 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26 检察日报

  中国共产党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紧紧围绕服务检察工作大局,着眼于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提高党员的素质,努力探索使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长效的党员学习机制

  在先进性教育结束后,我们及时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理论学习成功做法形成制度,制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理论学习制度》,规定了理论学习的方向、任务、内容、方法、时间、效果和检查考评制度,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建设。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即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同学习党中央的重要决议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解决检察工作问题的能力。努力钻研法学理论和检察业务,坚持不懈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以及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引导和帮助每一个党员努力精通业务,提高办案能力、指导工作能力、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计划每年举办两到三期党支部(党委、总支)书记和委员培训班,加强对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培训;努力办好机关党校,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定期举办学习报告会,加强日常的学习;每年开展一次全院性的优秀调研报告和业务工作论文评选,营造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浓厚的学习和研究气氛。

  二、建立长效的党员教育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党员和检察干警的教育,近年来每年都按照中央的精神,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我们对多年来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反思,进一步明确和重申,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保证作用。结合先进性教育的成功经验,我们进一步修改和健全了谈心谈话制度、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党员干部思想分析制度,对谈心的意义、原则、范围、形式、时机等进行规范,强调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员的思想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要把经常性的党员教育与集中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每季度组织一次先进典型的学习讨论,每半年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加强办案第一线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为办案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特点的基层临时党组织建设制度。

  三、建立长效的党员管理机制

  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管理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是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着重从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高检院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等三个方面建立和健全了有关制度。(1)制订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主题、原则、内容、参加人员等进行规范,强调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在适当范围以内向党员群众通报,以便接受监督。(2)制订了《关于严格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规定》,强调了严格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发展党员要保证质量,制订好年度发展计划,尤其要做好在检察工作骨干中的党员发展工作。

  四、建立长效的党员激励机制

  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党员为检察事业建功立业,是我们多年来坚持的一项有效的党建工作形式。在先进性教育后期,我们及时部署开展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宣扬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我们制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奖励办法》,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表彰奖励工作。重点强调四个方面:一是要坚持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二是把定期表彰奖励工作同日常表彰奖励工作结合起来,重视挖掘、培养和宣传工作生活在身边的先进典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表彰、及时宣传,把宣扬好人好事、激励上进、保持先进性寓以日常工作之中。三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作用,建设和谐的检察机关,及时表彰在工青妇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特别注重宣传受到中央国家机关表彰奖励的先进人物。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表彰奖励的程序,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把表彰奖励工作变成广大党员热情参与和自我教育、互相激励的群众性活动。

  五、建立长效的党员监督机制

  “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贯坚持的方针。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订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牟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坚持实行干部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探索和完善适合检察业务工作特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保证依法、公正、廉洁、文明办案。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使党员自觉经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法考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检察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建立长效的党员服务群众机制

  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之一,也是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宗旨的根本要求。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部署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强调对近两年来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实行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细化办案流程,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出要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以上六个方面的长效机制归结为一点,就是要充分吸取先进性教育的成功经验,大力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组织建设和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这既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着眼点。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吸取先进性建设的成功经验,不断改革和创新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探索建立让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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