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53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 会议强调,为了把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纳入法制化轨道,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国
会议要求,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工作,真正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到令行禁止,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为了局部和眼前利益,纵容和支持危及安全的生产行为。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停产和关闭煤矿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要坚决打击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中的腐败行为。四要严格执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坚决查处。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