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制教育矛盾父女终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0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1997年,小莉(化名)目睹其父母到法院协议离婚,她的抚养和生活费用等问题虽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但对仅有十三岁的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的父亲在她18岁前都能按照离婚协议把钱打入母亲的账户,支付她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但是18岁以后,小莉再也没有收到其父寄来的钱,由于学习非常紧,她一直没时间去解决这件事。直到今年,就读某大学大二的她于8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决心要在开学前帮助小莉讨回她的生活费和学费,以便解决她生活上的困难和完成她未完成的学业。立案后的当天,办案人员便和小莉联系,了解她父亲的各方面情况,最后终于知道她的父亲已回浦北老家过节,即通过电话勒令他第二天早上到庭。第二天上午将下班时,父女二人来到后,办案人员即做他们的工作,通过面对面的耐心宣传、教育,终于使他们父女的矛盾得以解决,感情进一步加深,最后,其父亲除把他欠的11760元生活费、学杂费全部交给女儿外,还预付了这个学期的5000元费用。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此时,时针已指向下午的2点20分。

  (林志军 叶万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