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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40 中国环境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律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在尊重保护人权、防止权力滥用等方面做了诸多努力,也对宠物扰民、防治社会生活噪声等关注民生问题的“细节”做出新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
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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