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盗古寺石刻未果 触犯国法换来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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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40 中国环境报 | |||||||||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意图盗窃明代古寺庙石刻建筑构件的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年底的一天,刘博在房山区青龙湖镇灵鹫禅寺文物保护区内爬山时,发现了一块雕刻十分精美、看似年代久远的石刻。灵鹫禅寺是明代的古建筑,因为年代久远,许多建筑物逐渐坍塌,建筑构件也四散于周围的山上,其中,就有刘博“慧眼”识出的这块石刻。
经过仔细筹划,2004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刘博纠集了两名邻居,又雇佣了8名民工,带着绳子、镰刀等工具上了山。经过一夜的折腾,终于将这块重达三四百斤的石刻运下山。没想到快运到家时,被当地驻军发现,随后被抓获归案。经北京市文物局鉴定,该石刻为明代火焰宝珠建筑构件,属国家三级文物,价值人民币6万元。 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博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