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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办法已出初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孙弢)市规委昨天向市人大代表汇报“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议案”办理的落实情况时透露,《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正在组织制定中,初稿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生官、赵久合参加了视察工作。

  “办法”将主要解决长期以来配套设施管理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
、配套设施投资主体不明确、产权隶属关系不明晰等问题。“办法”还将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对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分工。

  金生官指出,要切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持之以恒,用“分类指导”的思想管理小区建设,完善新小区,改造旧小区。赵久合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效性”原则,把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常抓不懈。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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