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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贯彻国务院重点工作通知 建设节约型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9月1日消息(记者赵勇实习记者沈小琦)昨天,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周亚介绍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最近,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上海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缺乏
、环境容量有限的特大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紧迫。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部署。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委、市科委、市建委、市水务局、市房地资源局等18个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已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周亚介绍说,《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共分两个部分,一是上海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二是今明两年重点工作,提出要做好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制度保障以及组织协调等七个方面共35项具体工作。

  据周亚介绍,关于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是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深入开展节约用水;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健全制度保障和法规规范;加强组织协调和示范宣传。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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