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索贿得“借条”法院断案还“借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张其江被押向法庭(7月20日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张其江,向案件当事人公然索贿,并强迫其写下5万元“借条”。几年后,他持“借条”到法院起诉案件当事人,要求其偿还“借款”。受理此案的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在被告方已经证明此“借款”不存在的情况下,仍然判决其偿还“借款本息及滞纳金”等共计76.47万元,并开始强制执行。后经检察机关抗诉,此案被中止执行,张其江也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新华社发
(来源:合肥晚报) | |||||||||